本帖最后由 youmingdi 于 2011-8-18 15:31 編輯
一、材料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翁文劍 副組長:王 東、涂江平 組員:凌國平、宋晨路、黃靖云、吳勇軍、劉金芳 受理申訴:劉金芳(mse_edu@zju.edu.cn; 0571-*)
二、材料系2011碩士招生指標 根據校研究生院下達的招生計劃,我系2011年招生名額情況如下:
三、關于材料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的說明 1、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調整優化研究生教育類型結構,進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養體系,推動碩士研究生教育從以培養學術型人才為主的模式向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的模式轉變,從2009年開始增加了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 2、招生對象:主要為參加我校201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相關專業本科畢業生,并已上材料系復試分數線的考生。 3、收費標準:1萬元/每學年。 4、獎助體系和在校待遇:和全日制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一樣參加培養機制改革,進校后可申請各類獎學金及三助崗位。 5、授予證書: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與科學碩士研究生屬同一層次的不同類型,達到畢業要求授予浙江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達到授予學位要求,授予浙江大學材料工程專業碩士學位證書。
四、復試要求 1、在滿足浙大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 總分在343分以上(含343分)者可以參加復試; 說明:享受補分政策后上浙大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按考生“實考總分”計分排名。 2、在滿足浙大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本科就讀于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和哈爾濱工業大學,且專業素質好,實驗能力強,有創新精神的考生,經考生所在單位專家推薦,我系招生領導工作小組批準后可參加復試。 3、單獨考試考生(含強軍計劃):滿足浙大復試分數線要求
五、復試方式和原則 1、復試方式: 復試包括筆試、綜合面試。 (1)筆試(40分): 有關本專業相關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閉卷考試,題型為判斷題,內容均為考生報考專業最基礎的知識。分為三組。參考書詳見:http://mse.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18725&object_id=23965 考生選擇考試試題組與后續選擇導師或研究方向無關 (2)綜合面試(40分): (I)科學學位組:有關報考專業的基礎知識和實驗技能等方面的知識; (II)專業學位組:有關報考專業的基礎知識和工藝技術等方面的知識; (按照學校規定:科學學位考生可調劑到相近學科的專業學位,我系執行方案復試時詳解) (3)英語能力(20分): 專業英文短文朗讀、口譯或口語交流。 2、錄取原則: 在復試及格(復試總分不低于60分)的前提下,按綜合分排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綜合分= 0.60 × (初試總分/5) + 0.40 × (復試總分)
八、加分方案 考生曾以第1、2作者獲得如下科技成果,可以在復試時向招生領導工作小組提交成果證明,經核實后可以在綜合成績基礎上加分。多項成果可累積加分,但最高不超過0.2分。 1、發表SCI收錄論文、獲授權發明專利,每篇或每項加0.1分。 2、發表EI收錄論文、國內一級學報(浙江大學人事處規定目錄)、獲授權使用新型專利,每篇或每項加0.05分。 其中:SCI和EI收錄論文需提供收錄檢索號,國內一級學報論文以及發表在SCI源刊上但尚未收錄的論文應提供刊物原件,只有復印件的必須同時提供出版社論文查詢網址,以便通過網站查實認可,專利成果必須提供授權復印件(經專利網查實后予以認可)。成果的第一署名單位必須是考生所在大學,成果的內容必須與材料學科的專業研究領域相關。
紅字的學校只要過校線就可以復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