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民事法律關系 1.民事權利的概念及特征 【考向預測】非法學:簡答/法學:簡答 民事權利,是指民事主體為實現某種利益而依法為某種行為或不為某種行為的自由。
特征:(1)權利人依法直接享有某種利益,或者實施一定行為的自由。 (2)權利人可請求義務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以保證其享有實現某種利益的自由。 (3)這種自由是有保障的自由,它表現為在權利受到侵犯時,具有請求有權國家機關予以保護的可能。 2.民事權利的行使(2014-辨析) 【考向預測】非法學:簡答/法學:簡答、論述 (1)民事權利的行使也就是民事權利內容的實現。民事權利的行使是實現民事權利內容的過程,民事權利的實現是民事權利行使的結果。 (2)民事主體有權決定自己是否行使權利,怎樣行使權利,任何人或組織不得非法干預,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自治來行使權利。 (3)但是權利并不是無邊無際的,民事權利的行使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①民事權利的行使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 ②得濫用權利造成他人的損害。 ③民事權利的行使必須符合誠實信用原則。 3.民事權利的保護(2013-法學-論述) 【考向預測】非法學:簡答/法學:簡答、論述 民事權利的保護根據保護措施性質的不同包括公力救濟和私立救濟。
(1)民事權利的公力救濟,又稱民事權利的國家保護,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由國家機關給予保 (2)私力救濟方式主要包括依法向侵權行為人提出請求,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從事自助行為或者自衛行為等。
自衛行為是指當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或者有受到侵害的現實危險時,權利人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損害的發生或擴大,包括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兩種。
自助行為是指民事主體為保護自己的權利,對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對他人的財產予以扣押或毀損的行為。自助行為的條件十分嚴格,一般需要如下四個要件:①保護自己的請求權;②情勢緊迫來不及請求公力救濟;③采取的手段適當;④后及時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 4. 民事義務的概念和特征 【考向預測】非法學:簡答/法學:簡答 民事義務,指義務人為滿足權利人的利益而受到的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約束。
特征:(1)義務人必須依據法律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為一定的行為或不為一定的行為,以便滿足權利360人的利益。 (2)義務人只承擔法定的或約定的范圍內的義務,而不承擔超出這些范圍以外的義務。 (3)義務人必須履行其義務。民事義務是一種受到國家強制力約束的法律義務,如果義務人不履行其義務,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5.民事責任的概念和特征 【考向預測】非法學:簡答/法學:簡答、論述 概念: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民事責任是法律責任的一種類。
特征:(1)民事責任是民事主體一方對他方承擔的責任。 (2)民事責任主要是為了補償權利人所受損失和恢復民事權利的圓滿狀態。民事責任側重于補償,一般不具有懲罰性。 (3)民事責任既有過錯責任又有無過錯責任。有些民事責任的構成以民事主體有過錯為要件,有些民事責任的構成不以民事主體有過錯為要件。 (4)民事責任的內容可以由民事主體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協商。 6.民事法律事實出現帶來的法律后果 【考向預測】非法學:簡答/法學:簡答 民事法律事實,是指依法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象。
民事法律事實出現時,產生如下法律后果:
(1)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產生,即民事法律事實的出現使當事人取得權利、承擔義務。只有通過法律事實,才能使民事法律規定的權利義務,轉化為當事人實際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2)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變更,即民事法律事實的出現使已存在的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發生變化。因法律事實的出現而導致民事法律關系的變更通常包括:主體變更(權利主體或義務主體發生變化),內容變更(主體享有的民事權利和承擔的民事義務在范圍和性質上發生變化),客體變更。 (3)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消滅,使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不再存在。民事法律關系的消滅有兩種情形:一是一定法律事實的出現導致某一法律關系的消滅,并且在當事人之間不會因此而產生其他民事法律關系。二是一定法律事實的出現導致某一法律關系的消滅,同時在當事人之間產生其他民事法律關系。
民事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有時只需要以一個法律事實為根據,有時需要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法律事實的相互結合為根據。這種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兩個以上的法律事實的總和,叫做民事法律關系的事實構成。此時,只有在具備事實構成的情況下,才能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或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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