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及《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與培養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培養復合型人才,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更好地適應國家和地區的經濟建設需要,經教育部批準,濱州學院決定開展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特制定本招生考試辦法。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專業名稱 | 授予學位門類 | 學制 | 招生計劃數 | 培養學院 |
電子信息工程 | 工學類 | 2年 | 30 | 航空工程學院 |
二、招生范圍及條件
(一)招生范圍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或2017、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德優良。
2.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3.學生原本科專業與要報考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應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
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工作
1.報名辦法
符合招生范圍及報考條件的考生,通過發送電子郵件方式網上報名,無需郵寄材料。
報名郵箱:heping96115@163.com
咨詢電話:0543-3191692 (手機:13475079282)
0543-3190098 (手機:15865239052)
聯系人:韓老師、秦老師
2.提交材料
材料內容 | 材料形式 | 數量 |
本人簽字確認的《濱州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 | 電子掃描件 | 1件 |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 電子掃描件 | 1件 |
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 電子掃描件 | 2件 |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 電子掃描件 | 1件 |
本人本科期間主要獲獎證書 | 電子掃描件 | 不超過5件 |
掃描件應為清晰、完整、彩色的PDF文件,文件大小控制在 50M 以內。《濱州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中1寸照片應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白色背景為佳。
以上材料統一打包,發送至報名郵箱。打包壓縮文件名和電子郵件標題統一寫為“畢業學校+姓名+第二學位報名材料”。
未按要求完成材料上報或上報材料不全者,視為報名無效。
3.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8月12日18:00,以郵件收到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后,學校組織人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報考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名單將在濱州學院招生就業網(https://zsjy.bzu.edu.cn/)上公示1日,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參加第二學士學位考核測試。
四、考核與錄取辦法
(一)考核方式及內容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均需參加我校組織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核測試。受疫情影響,今年采用線上綜合面試形式開展考核測試。
線上綜合面試,依托騰訊會議軟件組織開展。重點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培養潛質及對所報專業的興趣愛好和認識程度等。
具體面試安排,由培養學院電話或郵件方式通知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請相關考生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及時關注郵箱和我校招生就業網。
(二)考核時間
線上綜合面試日期:8月16日。
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錄取辦法
1.考生綜合面試成績將作為錄取依據,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及招生計劃數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2.擬錄取名單將在濱州學院招生就業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者,報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考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錄取,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相關說明
1.報名和考核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2.第二學士學位錄取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報到。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開學前三天內向學校說明。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3.新生報到時,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原件,不能提供或不屬實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4.新生報到時若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讀學籍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5.新生報到后,學校將組織統一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入學資格??忌眢w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衛生部聯合制定的有關補充規定。
五、培養與管理辦法
(一)學生管理
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學生管理、教學管理、生均撥款、學生資助、收費管理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二)人才培養
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
(三)畢業證書
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可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四)就業派遣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第二學士學位招考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分管校領導任組長,招生就業處、教務處、航空工程學院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統籌指導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考錄取工作。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宣傳、考生報名及錄取工作;教務處協同招生就業處負責線上考核測試、成績錄入工作,航空工程學院成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考試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學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本招生考試辦法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考錄取工作,做到招生辦法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三)學校紀檢部門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
(四)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者機構開展招生報名、考試、錄取等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訓、輔導。
(五)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其報名資格,并視情節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本辦法由濱州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附表:濱州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申請表
濱州學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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